[主席的話]豈能把採訪權拱手讓給警方

各位會員:

將軍澳連環傷人案、觀塘連環非禮案的揭發激起民憤,警方突然大量增加發布罪案信息,結果各傳媒機構同業致電警察公共關係課查詢案件詳情時均出現電話線大擠塞,導致有個別同業心感氣餒,竟懷念起往日由警方篩剩十多宗「編輯注意稿」的日子來!教警方樂得做順水人情,繼續篩選。

其實,所有問題的根源正是警方要為業界篩選新聞。若警方一如記協建議般,在刪除報案人或涉案人士的個人資料後,實時把突發事件的信息發放予所有傳媒,大家便不用致電警察公共關係課查詢,因為該課擁有的資料跟你在電腦屏上看到的資料是一樣的,那又何來電話線大擠塞!

可是,警方偏偏要先作審查,才把消息放行,於是大家便要等警方用一些大家都不知道的標準過濾突發消息,天知道有多少涉及公眾利益、具新聞價值的案件資料被埋藏;但警方發布的「編輯注意稿」的信息過於簡單,於是大家又要不斷撥打那一兩小時也撥不通的號碼,因為警察公共關係課只有兩三名人員在接聽全港十多間傳媒的來電。

惡性循環於是開始。

說到底,若警方不是要越俎代庖,代傳媒先行篩選什麼突發事件要採訪,什麼不用採訪 – 而這是大多數的,新聞工作者還要這樣受氣嗎?

至於警方,若他們不是堅持篩選資料,他們根本毋須增加人手應付傳媒查詢。

若此,刪除個人資料後把突發資訊實時發放給傳媒不是兩全其美而又合乎公開政府的原則的做法嗎?

請即簽署您的工會發起的聯署聲明,把採訪權爭回來。

麥燕庭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2011年11月11日

[主席的話]:請大家為自己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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