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投訴《蘋果日報》「女律師打侍應至腦震盪」報道的裁決

一名巿民於2014年9月13日透過電郵向香港記者協會投訴《蘋果日報》一則題為「嫌一碗麵僅三片豬腸 女律師打侍應至腦震盪」的中國新聞,認為該報不應將一宗國內事件渲染為「國情」,又要市民「耳聞目染之接受」;又指「其新聞自由,已違反新聞自由媒體為中肯性,並破壞新聞原則」。


香港記者協會屬下操守委員會(下稱本會)對有關投訴展開研究,並去函《蘋果日報》要求回應。《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陳沛敏在2014年12月5日回覆本會稱,該報完全沒有「渲染稱為『國情』」,陳沛敏在來函稱,該報複查有關投訴的新聞內容後,認為指控並不成立。

首先,本會根據《蘋果日報》文末引述的消息來源,找到《雲南信息報》刊載於2014年9月11日、由記者蕭輝龍撰寫的原文,標題為「投訴麵裏肥腸少引發女律師和同事與店家互毆」,全文有一千三百多字,報道內容較《蘋果日報》詳細,而《蘋果》報道所用的圖片亦證實源自《雲南信息報》。
 
本會認為,《蘋果日報》只是根據內地傳媒的報道內容而撮寫,並非自行採訪的一宗新聞,至於為何選擇這一單新聞,這亦是傳媒享有的新聞及編輯自由,相信在全球享有新聞自由的地方,媒體編輯均享有選擇甚麼新聞吸引讀者閱讀的自由。
 
本會又認為,《蘋果日報》的報道內容未見有將這宗新聞渲染成「國情」(一般理解為國家的情況),相信讀者會自行判斷有關報道是否屬實。本會亦看不到這篇報道出現投訴人所指「其(《蘋果》)新聞自由,已違反新聞自由媒體為中肯性,並破壞新聞原則」的情況。
 
香港記者協會操守委員會
2015年4月2日
投訴《東方日報》去年九月三十日「封路遺憾 婆媳天人永隔」一文的裁決
記協操守委員會就投訴壹傳媒以「犯罪家族」為標題之報道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