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工作者採訪化學品泄漏工作指引

鑑於天津危險品倉庫爆炸及化學品泄漏,部分本港傳媒相繼派員前往採訪。為保障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香港記者協會特發指引如下:
一、    綜合內地媒體報道,現場有液鹼、碘化氫、硫氫化鈉、硫化鈉及氰化鈉等化學物質,泄漏情況不明。其中氰化鈉是氰化物的一種。氰化物,俗稱山埃,含劇毒,少量足以致命,它可透過皮膚、呼吸道及消化道進入人體。急性氰化物中毒的徵狀包括呼吸急速、血壓下降、脈搏急速、眩暈、頭痛、胃痛、嘔吐、腹瀉、精神錯亂、顫搐和抽搐。慢性低濃度氰化物中毒,徵狀包括頭暈、頭痛、乏力、胸部有壓迫感、肌肉疼痛及腹痛等,並可能有眼睛和上呼吸道刺激的徵狀。當氰化物攝入量超過個人的解毒上限,可因氰化物中毒而死亡。由於氰化物可透過皮膚進入人體,除非穿著連身式保護衣,並在保護衣內配備呼吸器,否則應盡量遠離現場。
二、    使用外科手術口罩以至N95口罩,並不能阻擋氰化物及其他化學氣體進入人體,必須使用可阻隔有害氣體的款式,並需確保身體其他部位有適當保護。
三、    氰化物不能與水接觸,否則會分解成含劇毒的氣體,有致命的危險,故不應在雨中採訪懷疑被氰化物污染的地區。
四、    若在沒有穿著保護衣的情況下到懷疑被氰化物污染的地方採訪,事後應盡量掃除沾附衣服及身上的固體或粉狀物,目的在於把身上懷疑有的氰化物劑量減至最低,之後才徹底沐浴,以減低氰化物與水接觸的危害程度。為安全計,所穿過的衣物應丟棄。
五、    使用咪高鋒與錄音機時,為免沾上不知名化學品粉末而不自知,應以保鮮紙包裹器材,並於每次採訪後,把保鮮紙丟掉。
六、    關於不明化學品泄漏的採訪,管理層必須尊重記者意願,並須為他們配備合適的防護裝備;前線新聞工作者完成工作回港後,宜為他們安排相關的身體檢查。
香港記者協會
2015年8月14日
香港記者協會2015 /2016年度執行委員會報告
示威及集會活動採訪備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