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蘋果日報》「理大考試安排」報道被指失實的裁決

香港記者協會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接獲黎先生投訴,指《蘋果日報》同年十月二十二日題為「考試早啲  題目淺啲  遷就非本地生外遊  理大激化矛盾」的報道失實,又指報道內容未經求證,殊不專業。

  1. 本會去信《蘋果日報》,限期過後,未獲回覆,本會對此表示遺憾。
  2. 本會從香港理工大學公關部取得該校就特別考試安排發出的電郵、該校傳訊及公共事務處在報道刊登前回覆《蘋果日報》的電郵及該校其後發出的聲明,但本會作出裁決時,只會考慮雙方在報道刊登前的通訊,其後的發展,只會作為參考。
  3. 經檢視後,操守委員會認為,黎先生的失實投訴不成立。投訴人指,理大就考試作出的特別安排,只適用於非本地交換生,故此《蘋果日報》指全日制非本地生亦可提早考試是錯誤的,顯然事前未經求證。不過,理大十月十九日(即報道刊登前三天)回覆《蘋果日報》時表明,有關安排適用於理大生、外國交換生和非本地生等全校學生,故此黎先生指報道出錯的指控本身是錯誤的。
  4. 另外,記者亦已在事前向理大求證,盡了給予對方回應的權利,故此,投訴人指記者未經求證的指控亦不成立。
  5. 至於在投訴信未有提及,但理大在報道刊登後的澄清聲明中指稱,有關安排非為方便學生「外遊」,而是指「交換生行程計劃」,本會認為,問題出於最先由阮姓副校長在八月三十日發出的電郵行文及理大公關部回應不清晰所致。阮副校長在英文電郵用的是「travel plan」,雖然這未必是指外遊,但記者在向理大求證的電郵已寫明,該報收到消息,指理大為遷就非本地生及交流生(應為交換生)的「旅遊行程」而作出特別安排,但理大回應時,並未指出記者錯誤理解,又或指出有關特別安排所為何事,只是指出安排的適用範圍和執行細則,記者據其理解和理大的答覆作出報道,縱使出錯,技術上是可以原諒的。
  6. 事實上,本會獲悉,該校師生早已就學校的特別考試安排提出不滿,即有關「誤會」並非記者一人之錯;而校方亦於報道刊登後,在校內民主牆貼出大字報,承認阮教授的電郵「行文不佳」。

 

香港記者協會

二○一三年二月十四日

就有關「東方日報記者電話滋擾事」投訴之裁決
對《新報》「小心,癲人出沒」一文投訴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