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認為獨家授權無線電視製作及播放『奧運金牌精英大匯演』妨礙新聞自由

敬啟者:
  中國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下簡稱港協)於二零零四年九月七日舉辦的「奧運金牌精英大匯演」活動, 授權無線電視獨家製作及播放, 其它電視台只能在新聞時段播出不超過三分鐘的相關片段,本會認為這做法妨礙新聞自由,絕對不能接受。
  本會認為,五十名內地奧運金牌運動員下周來港表演是廣大市民關心的事件,而報道市民關注的事件,乃是新聞界的天職,當局和主辦機構應保證所有新聞機構都可以獲得公平及自由的採訪機會,而新聞機構亦應有權決定播放片段的長短,以確保市民得到足夠的資訊,絕不應受到限制。
  此外,事件亦不應單以商業考慮作決定。作出有關決定的港協雖屬獨立於政府之外的自主機構,但透過政府獲得財政資助;另外,分屬 貴局主理的康樂文化事務署作為匯演之協辦機構,亦有參與會議,顯見這並非純屬商業事件。本會相信,若此事純屬商業事件,中央政府亦不會允許派出龐大的運動員代表團訪港。
  港協指出,為確保市民能觀賞金牌運動員的表演,四年前已與無線電視接觸,本會對此不敢苟同,因為要令最廣大的市民的知情權得以落實,最好的方法是以最透明的方法處理,讓最多的傳媒機構參與,這在播放香港回歸一事上已有明證,而為確保公正,港協亦應以公開招標形式處理播放版權問題。
  本會必須指出,有關國家知名人士來港與市民會晤的採訪和播放安排出現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國家首名太空員楊利偉訪港已出現同樣問題,但 貴局並未汲取教訓,實在令人失望。而重覆出現此等有損新聞自由的事件,亦必然會令香港作為國際資訊中心的聲譽受損。
  本會促請 閣下指示有關主辦機構撤銷限制播放新聞片段的規定,讓廣大市民能共享國家奧運金牌精英大匯演的資訊。
此致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先生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張炳玲上
二零零四年九月三日
副本送: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會長霍震霆先生
    各大傳媒機構
《釋義及通則條例》急需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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