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悔無怨 履行天職

Veby Mega Indah

Suara HK 副編輯

在港工作多年的印尼女記者Veby  Mega Indah,去年9月採訪反修例遊行時,疑被警方擊中右眼致失明。眼睛受傷卻無損她的信念,Veby向記協細訴了她的生平故事。

記協:什麼事令你當記者?

Veby中槍後很多人問我為甚麼想當記者。這工作不但要求多,而且壓力大,更不要說有時生命會受到威脅,工資就不用提了。聽到這問題時,我第一個反應是笑。當年我第一次求職見工時,對方向我提出了同樣的問題。十三年後,我一隻眼的視力受損,但我的答案還是一樣。這點連我自己也感到意外。

我出生於印尼一個華人家庭,出世時國家仍然由一個獨裁的軍人政權統治。作為少數族裔,我第一樣學懂的就是如何閉上嘴巴。每次我對週圍的事情提出疑問時,媽媽就會制止我。我有一個我從不使用的中文名字。媽媽說:「你就說你是百分之百印尼人好了。」這樣說代表甚麼,我也弄不清。

小時候,我經常目睹或經歷一些不對的事情,但我必須閉上嘴巴。然後我認識了一些人,他們相信所有謊言, 因為他們不知道其實發生了甚麼事。有時閉上眼睛相信那些謊言確是比較容易。

但是,少年的我變得異常渴望談論周圍發生的事,結果給朋友標籤為「自作聰明的討厭鬼」。老師也痛恨我,因為我總是跟他們爭論課本上那些根本上是宣傳的東西。家人對我滔滔不絶感到憂慮,我自己則對每天聽到的謊話感到失望。我們沒有民主。我們有的是一個獨裁政權。當你曾目睹有人被失踪,你還會愛國嗎? 為甚麼我們不能享有獲得資訊,不受審查的權利?所以我想當記者。

記協:你如何開始成為記者?

Veby:中學時的一個經歷令我有所頓悟。校刊主編叫我寫一篇文章。坦白說,他只是需要一些東西填補空白頁,而我剛在他身旁。可是我卻出盡渾身解數,全力發掘到一些資料。文章得到發表,沒有人要我閉上嘴巴。

我第一篇文章討論了印尼語言中有很多鬼怪的名稱,進而批評印尼文化中的種種迷信,包括將當權的人物看成是上帝派來的思想。文章刊出後,我想告訴一個正在看書的朋友,但她沒有理睬我。對了,只要當上記者我就可以用這樣「酷」的方式提出一些有爭議性的問題。我不能控制我的朋友的想法,但我找到了方法,提出很多人視為禁忌的話題。

記協: 經過多年,想法有改變嗎?

Veby多年後當我終於成為記者時, 才知道比爾.科瓦齊和羅森斯蒂爾在《新聞要素》一書中說,記者的職責就是當看門狗。

當看門狗不是說你要整天惡意批評政府。當看門狗也不代表你要經常用對抗的方式,令那些生活得很寫意的人感到苦惱。記者作為看門狗的角色不單是要監察政府一舉一動,而是像科瓦齊和羅森斯蒂爾所說:「記者的責任是牢牢地守住一個核心原則, 那就是審視社會不為人察覺的角落。」

從那時開始,《新聞要素》成為我的聖經。我相信,看門狗的任務不單是要當權者透明地向人民交代他們的工作,而且是要令每個人知道和明白權力的作用。不論是在激烈的示威現場採訪,還是評論股巿升跌 ,記者的任務都是一樣的。記者有責任指出當權者的成敗得失,公眾才有足夠的資訊就他們的生活、社區、社會和政府作出最好的決定。

記協:這條路甚具挑戰吧?

Veby嘿,說比做容易!當我報道好消息時,當權者固然很高興,公眾卻大多置若罔聞。壞消息才稱得上是好新聞嘛!嗯,但好消息不也是新聞嗎?但採訪主任未必這樣想。

另一方面,我報道壞消息時,公眾會爭相傳閱,但我卻成為當權者的眼中釘,給標籤為製造麻煩的人。有一次,一個外交官拉起我的衣領在我耳邊說:「客氣點,否則我不會放過你。」而這只因我報道選舉夜混亂情況的一條影片在網上瘋傳。點擊率飊升,我卻要為此付出代價,被懷疑在全國選舉的海外選戰中製造混亂,是同業中的「害群之馬」。哼,我可從沒想過自己有這麼厲害。我做的只是報道和讓人們知道發生了甚麼事,但在很多當權人物眼中,當記者已經等同犯罪。

此外,也有人想賄賂我。路透社刊登了我寫的一篇文章, 內容是某紙品生產商為了「漂綠」自己,贊助一個聯合國會議期間舉行的印尼展覽活動。文章刊出後,生產商的公關人員問我:「你想要多少錢?」拜託,別打擾我,讓我做好我的工作就夠了。

不論公眾還是當權者都不明白,作為記者,我的角色是監察而非迎合任何人。我做的一切不是為了讓誰感到高興。不論你是痛恨還是喜歡我也好,我一點都不介意。我承認當記者可以很孤獨,也許這是為甚麼記者愛待在一起,多於跟其他行業的人來往。至少對我來說,新聞工作不單是一份工。它已經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記協:當你勇於提出質疑, 他人卻會批評你有偏見,你如何克服?

Veby我當然明白,基於文化、性別、宗教、信仰、意識形態、經濟背景,以至個人的自尊心,記者不可能完全擺脫偏見;但同時我明白, 正因為帶著各種偏見, 我們有責任在工作時設法保持客觀,避免偏見影響報道的準確性。那我怎麼做到呢? 我會設法保持開放的態度,儘管有時很難,尤其是……譬如有人說要殺你時。

作為記者,你會發現自己經常夾在中間,兩方面的人都覺得向傳遞信息的人開槍比較容易,而我就真的遇上這樣的事。我仍然相信,正因為這樣,我們才可以肯定地說,新聞報道不是宣傳、廣告或其他類型的傳播方式。

我不得不承認,有時我可以客觀地進行採訪工作,有時卻做不到。喂,記者也是人呀!正因為這樣,我們必須生活在一個民主的社會, 這樣記者才可以獨立地選擇站在那一面,而公眾則可以自由地從流傳的多元資訊中,揀選他們想讀的東西。我個人認為,新聞媒體上的文章都在互相自我校正。最後,所有記者當然都必須謹記,我們第一個效忠的對象不是當權者而是公眾。

記協:中槍後,你自己或想法有改變嗎?

Veby我中槍後,曾有記者問我是否後悔在香港示威現場採訪。我感到很奇怪。我採訪是為了向公眾報道,而這是我的天職。我為甚麼要感到後悔?我這樣做不是為了當英雄,只是在盡力做好我的工作而已。嗯,這真是該死的太難了,也不那麼受人欣賞,而且幾乎把我逼瘋,但我到始終沒有後悔。

記香港1Q84
沙士.地震.反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