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香港1Q84

記香港1Q84

鄭美姿

自由新聞工作者

 

去年記協晚會,歌星黃耀明現身舞台,一窩蜂衝到台前尖叫,我也不例外。音樂前奏響起,他拿着咪說:「這首歌昨晚凌晨四點幾才錄好,這是我第一次公開演唱,首歌叫《回憶有罪》。」

「如燭光都有罪/將暗黑多幾十年……回憶即使有罪/真相怎麼敢無言……現在若問我/怎會這麼想紀念/烈焰幻滅過/總有煙」

一聽明哥的演出,本來是興奮尖叫,最後變得無語,眼角有淚。這是一年前的畫面,當日歌曲所指,毋用解釋,就是六四30周年。六四的人、六四的事, 30年後,子魚香港裏的某些人,鍥而不捨要報道、要念唱、要演劇、要點起蠟燭回憶,要保守一個真相。

去年那個時候,逃犯條例的陰影已開始籠罩上空,新聞工作者都萬分憂慮;當六四踏入30周年的時候,香港還有什麼報紙、什麼電視台、什麼劇場,能夠在陽光下繼續去說出一個歷史的真相。

誰能料到,就在晚宴後三星期,發生了612事件。反修例示威者佔路,警方大舉發射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驅散,數量遠超2014年的佔中運動,有中學老師右眼遭槍傷而失明。這一百五十枚嗆鼻的催淚彈揭開了一場香港有史以來最大型抗爭運動以及警報的序幕;也是從那一天開始,香港人有如集體穿越了《1Q八四》(村上春樹作品)那條首都高速路的太平梯。

612、721、811、831、929、101、1111、1118 ……。元朗、白衣人、防暴、太子站、尚德邨、中大二橋、理工大學、方保、速龍、裝甲車、催淚彈、橡膠彈、海綿彈、實彈、水炮車、胡椒噴劑、閃光彈、藍水、委任證、號碼卡、警棍、鐵通、汽油彈、防毒面罩、雷射筆……每個日子、每個關鍵字,還有一些名字,背後都充滿着憤怒、哀傷、絕望,有血、有淚,最後是死亡。

穿過首都高速路那條太平梯,再把頭轉出來時,有警員在身旁擦肩而過。在《1Q84》裏,她發現警員的制服跟平常不一樣,手槍型好先進了很多。香港呢?當香港人成為穿越者,當我們在把頭轉出來時,電荒火石間,發現房報警的制服不是慣常那款,卻被私自貼上了很多徽章,比如忠誠擁藝、警察勁揪、我愛中國等。

作為一個自由記者好幾年,從來採訪都不覺身份異常。直到這場反修例運動展開,每次落場看見防暴警察,心就往下沉。採訪有罪嗎?為什麼要害怕?但即使展示了記者證,內心仍然虛怯,這種恐懼更是與日俱增。在運動初期的9月8號夜晚,就有以下一幕:當時防暴警由合和中心朝銅鑼灣推進,走到時代廣場時,有防暴警指着我粗聲大叫:「唔好追住警察影!講緊你呀!」當時我正走在行人路上,對防暴的推進毫無阻礙,隨即他們就要求截查我的記者證。

我掛在頸項的就是由記者協會發出的記者證,那名防暴把我的證件猛地拉扯,失控大叫:「你(記者證)幾十蚊登記,走啦!」陸續再有防暴警朝我大聲吆喝「周街都係假記者,我講緊你呀!」

一年前,我們正在憂慮10年後,回憶六四可會有罪。最後一年已過就有逾三百名市民在3月8日晚,於尚德邨悼念墮樓死亡的周梓樂時, 遭防暴警察截查,被要求對着警方的鏡頭,讀出自己的名字和身分證號碼,並遭警告只他們隨時會被控非法集結罪。

採訪有罪嗎?記者有罪嗎?悼念有罪嗎?燭光有罪嗎?回憶有罪嗎?

《回憶有罪》歌詞指出真相有罪這比任何人的預測都要來得快、來得很。去年這首歌,以為為六四而寫;當下再聽,我以為這是香港的1Q84(補敍:香港的1Q84正式來臨)寫到這裏,我背脊一涼,心中悲切。

(此文寫於今年三月,其後警方重新界定記者定義,指出持記協freelance證件的記者,在示威現場採訪時,身份不獲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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