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投訴《香港01》大埔車禍報道之評議報告

操守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接獲市民來函,投訴《香港01》於2021年8月22日發表一篇名為「01獨家﹒大埔恐怖車禍|夫死妻傷 胞姊手執遺物痛哭」的報道,認為負責該篇報道的記者未有理會車禍死者家人的傷痛,為獨家新聞而去打擾死者之老邁母親,做法有違《記協專業守則》第6條:「新聞工作者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

投訴人指出,該報道以獨家作招徠,在大埔致命車禍發生後,追訪死者家庭成員,打擾死者老邁母親。而報道亦提到死者母親她未得知兒子離世,對於記者出現感到詫異。投訴人認為,死者飛來橫禍不幸枉死,妻子同告受傷,死者母親更是白頭人送黑頭人,死者胞弟在通知母親有關死訊時可能面對壓力。然而有關記者因為獨家新聞而打擾家屬,完全沒有考慮死者家庭所面對的不幸及哀痛,做法嚴重違反《記協專業守則》第6條,同時更挑戰人類的道德底線,令人齒冷。

《香港01》回覆指,認為涉事記者在採訪處理上恰當,並沒有違反專業守則。《香港01》更指出其新聞部及涉事記者並非記協成員及會員,亦聲稱該記者事後反遭網民無理「起底」,形同另類欺凌。《香港01》在回覆中亦要求記協關注惡意侵犯記者採訪權及無理洩露記者個人私隱等,要求記協「為同業、為記者」多多發聲;同時建議記協轉介投訴信件以作跟進。

本委員會留意到,有關報道發表後旋即引起廣泛討論,不少網民指斥有關報道未有顧及死者家屬感受,質疑涉事記者違反專業操守;而有關報道在事後一天被發現內容有所修改,特別是被指有問題的報道部份:

2022年4月22日報道首發版本(下稱原文)

鄭家均為大埔街坊,胞弟未敢向90多歲老太講及兄長離世消息。《香港01》追訪到鄭家鄭老太行動不便,手柱拐杖,上樓梯時明顯吃力。她未得知兒子離世,對於記者出現感詫異,道:「無嘢下嘛?無乜事下嘛?」死者胞姊手執遺物,事發現場附近痛哭。

2022年4月23日修改版本(下稱修改版本)

鄭家均為大埔街坊,死者90歲母親居住在案發現場附近。事發後,死者弟婦在現場了解情況,之後到附近接回90歲奶奶,並將她送回住所,當時弟婦曾向記者提及暫時不欲向奶奶交代大伯死訊。過程中,記者不曾透露有交通意外發生,亦沒有追問兩人有關死者的情況,故當時奶奶仍未知情。
其後,記者返回案發現場,有警員向死者胞姊指可取回遺物及離開。當胞姊離開封鎖線後,向記者稱90歲母親已獲親友通知死訊。鄭家氣氛沉重,眾人哀傷不已,死者胞弟則婉拒記者訪問,記者遂留下卡片,著鄭家若需要協助時可作聯絡。

本委員會認為,根據原文未能確認涉事記者有否主動向家屬提及死訊;而傳媒在修改版本中則強調記者沒有向家屬提及死訊,故此家屬是否因涉事記者而得知親人死訊以及情緒受影響,這點無從證實。然而,原文的行文容易令人聯想記者因為追訪而罔顧家屬的感受。

此外,本委員會認為,「記者的出現」這行徑本身會對家屬造成困擾和憂慮,而有關傳媒亦在修改版本刪去記者追訪到死者家人住所一事,顯示其亦認為有關字句可能引起公眾疑慮。

修改版本除刪去了記者追訪到死者家人的住所一事外,亦加入家屬對記者的回應。有關修改顯示傳媒機構因應民情而作出回應及澄清,這有助釋除公眾疑慮,做法可接受。

本委員會裁定,對於涉事記者有違《記協專業守則》第6條「新聞工作者即使基於公眾利益的考慮,亦不應侵擾他人的悲哀和不幸」的指控並不成立。

值得留意的是,《記協專業守則》第1條指出:「新聞工作者有責任維持最高的專業及操守標準」,新聞工作者應在履行採訪責任時避免帶來困擾,本委員會建議傳媒應注意採訪手法,以免讓受訪者,特別是涉及嚴重傷亡意外事故的家屬有所擔憂,以符合公眾期望。

《香港01》是次回應曾表示不受記協監管,惟本委員會強調,涉事記者是否為本會會員並不影響本委員會對事件的看法和裁決。記協致力維護新聞專業操守,設立本委員會接受公眾關於不實或有違操守報道的投訴,作出跟進及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作出裁決建議,是以本委員會的處理對象並不限於記協會員,而是所有新聞工作者,期望透過公眾監察與行內專業知識,向同業提出意見,達致維護新聞專業操守及提升新聞工作而及整個行業的質素的目標。

本委員會雖然裁定有關投訴的指控並不成立,但市民的憂慮和質疑亦屬合理。傳媒機構應注意報道手法是否理想,記者在採訪上應更人性化,顧及家屬感受。

香港記者協會操守委員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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