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份主席報告

沒有人懷疑《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不會在澳門立法會順利通過,也沒有人懷疑澳門政府此舉不會對日後香港制定類似法例起著重要示範作用。但是,大多數香港新聞界人士卻無法料到,不管《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是否通過,澳門特區政府入境事務官員竟然會一再濫用澳門的《內部安全綱要法》,拒絕本港《南華早報》攝影記者入境澳門進行正常的、合法的採訪活動。

不但如此,除了禁止香港的政界人士入境之外,澳門當局現在竟然連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陳文敏應澳門大學之邀,前往澳門參加一場與《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全無關的學術研討會,亦被當地官員無理拒絕入境,不管港大還是澳大,統統都斯文掃地。

一向被謔稱為「半個解放區」的澳門,現在已經是變成「完全解放區」了。

與此同時,香港新聞自由的警鐘已經響起,更大的挑戰正在後面正等待著本地新聞界去面對,大家應該是要準備在不久的將來,去「硬食」《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時候了!

記協(08-09)主席譚志強 謹啟

2009年4月份主席報告
2009年1月份主席報告